突发体温异常人员应急处置流程
1.学校人员突发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5℃),第一信息人立即向校卫生所报告(方山86178189,莫愁86569189),并同时联系所在学院、部门。
2.校卫生所接到报告,第一时间做好信息登记,联系相关学院、部门,安排车辆转运至指定发热门诊医院就诊,转运过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卫生所医务人员及时跟踪信息并视情做好陪护,相关单位需指定专人参与陪护就诊。
3.相关学院、部门需指定专人及时跟踪就诊者有关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卫生所值班医务人员报告。
4.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排除就诊者新冠肺炎,相关单位及时报告校卫生所,并凭医院诊断证明回校或居家常规治疗。
5.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就诊者新冠肺炎或诊断为疑似病例,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校卫生所和所在单位,学校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就诊者及陪护者不得再回学校。就诊者由卫生疾控部门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治疗,陪护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同时,学校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来校开展相关场所隔离封闭终末消毒和校内有关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学校相关学院、部门做好校内被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物业服务保障、医疗保障、安全保障、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工作,直至隔离期结束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