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下半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1049

各学院、部门:

   现将下半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九月报销安排

913日(星期一)8:30—15:30莫愁校区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914日(星期二)8:30—15:30莫愁校区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含子女医药费)

915日(星期三)8:30—15:30方山校区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含退休教工、子女医药费)

917日(星期五)8:30—15:30吉祥庵晓庄师范家属区活动室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二、十一月报销安排

111日(星期一)8:30—15:30莫愁校区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112日(星期二)8:30—15:30莫愁校区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含子女医药费)

113日(星期三)8:30—15:30方山校区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含退休教工、子女医药费)

115日(星期五)8:30—15:30吉祥庵晓庄师范家属区活动室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三、十二月报销安排

126日(星期一)8:30—15:30莫愁校区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127日(星期二)8:30—15:30莫愁校区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含子女医药费)

128日(星期三)8:30—15:30方山校区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含退休教工、子女医药费)

1210日(星期五)8:30—15:30吉祥庵晓庄师范家属区活动室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请各位教职工相互转告,按照时间、地点来校提交医药费报销票据。


特别提醒:

(一)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提交报销单据人员过多聚集,请教职工务必按要求提前贴好医药费票据,填好报销单,(挂号诊疗费发票不用贴,不再报销!发票上必须有医院收费印章或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票据至指定地点,登记相关信息即可离开,不在现场聚集等待。来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所有参保人员必须刷医保卡就医,门诊医保发票中医保范围内费用扣除统筹(大病)基金支付费用和个人自付金额(在职5%,退休2.5%)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1000元起付线(退休教职工)或1200元起付线(在职教职工)才可来校报销,报销时必须带齐所有发票。门特、住院病人报销没有起付线。(医保药店刷卡购药费用不予报销!)

(三)根据往年报销情况,年底12月份最后一次报销人员较为集中,医务、财务审核环节费时较久,进展较慢,建议达到报销条件的教职工按下半年报销时间分散来校报销。

(四)教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工作已完成,医保卡已具备生育保险功能。请教职工在有关生育就诊时携带结婚证并刷医保卡。(需要在外地生育的教职工,请提前去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好异地生育申请。

(五)202112月份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教职工医药费报销安排,请教职工提前做好相关报销准备。


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

202192日